日期:2020-12-10 来源:本站 点击率:1683
关于开展“中国绿色产品”认证的通知
材情认字[2020]020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体系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16]86号)及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(第一批)的公告》(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2号)、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市监认证[2019]61号)要求,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经国家认监委批准获“中国绿色产品”认证资质,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认证评价中心(简称:BMC认证评价中心)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受理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申请,为企业提供绿色产品认证服务。
一、认证受理范围
绿色产品-建筑玻璃,主要产品包括:钢化玻璃、夹层玻璃、中空玻璃等;
绿色产品-绝热材料,主要产品包括:岩棉、玻璃棉、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、柔性泡沫橡塑和泡沫玻璃等;
绿色产品-防水与密封材料,主要产品包括:沥青基防水卷材、高分子防水卷材、防水涂料和密封胶等;
绿色产品-陶瓷砖(板),主要产品包括:陶瓷砖、陶瓷板、干挂空心陶瓷板和广场用陶瓷砖等;
绿色产品-木塑制品,主要产品包括:聚氯乙烯基制品、聚烯烃基制品等各类木塑型材。
二、认证实施依据
1、CNCA-CGP-04:2020《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建筑玻璃》;
2、CNCA-CGP-07:2020《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绝热材料》;
3、CNCA-CGP-08:2020《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水与密封材料》;
4、CNCA-CGP-09:2020《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陶瓷砖(板)》;
5、CNCA-CGP-11:2020《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木塑制品》;
附件: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申请登记表
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
认证评价中心
2020年12月08日
1—关于开展“中国绿色产品”认证的通知(材情认字[2020]020号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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