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0-05-23 来源:本站 点击率:0
关于发布《防护栅栏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的通告
材情认字[2020]012号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》,以及国家认监委《关于加快发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我中心经广泛征求有关企业及相关方的需求与意见,制定《防护栅栏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(VBM-BMC-03:2020),报国家认监委审核通过,项目认证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认证受理时间
我中心即日起正式受理“防护栅栏产品认证”委托申请,申请认证需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。
二、认证产品范围
建筑防护栅栏、道路交通隔离防护栅栏、铁路防护围栏等。
主要包括的产品有:金属栅栏、木塑栅栏、锌钢护栏、隔离栏、未增塑聚乙烯塑料栅栏、木栅栏、陶瓷护栏、搪瓷护栏、铁艺栅栏、铝艺栅栏、玻璃护栏、声屏障、彩钢围挡、尖桩护栏、钢格板、矿筛网、冲孔网、石笼网等。
三、认证实施依据
1、VBM-BMC-03《防护栅栏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;
2、GB/T 31447-2015《预镀锌公路护栏》;
3、JC/T 2539-2019《金属栅栏》;
4、JG/T 342-2012《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》等。
四、认证申请需提交的基本资料
1、认证申请书;
2、认证委托人/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(境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法律文件);
3、认证委托人和生产企业不同时,提供签订的有关协议书或合同;
4、企业质量控制资料:覆盖所申请产品并符合相应认证规则要求的管理文件,如质量/环境手册和程序文件清单等;
5、产品资料:产品简介、产品图片及产品生产依据的标准、规范;
6、有效的产品型式(抽样)检验报告等。
附件:认证申请书
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
认证评价中心
2020年5月15日
关于发布《防护栅栏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的通告(材情认字[2020]012号).pdf
产品认证申请书:防护栅栏产品认证(BMC-FHZL-SQ).docx
免责声明:
①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为"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"独家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"来源: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”。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,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,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。
相关新闻